美國能源之星對LED射燈的規定

美國能源部(DOE)也認為SSL(固態照明)技術正處於飛速發展時期,產品的多元化使得產品性能也不盡相同,而且作為新興技術和新興產業,使用的材料、驅動、系統形態、控制和光度特性等不同于傳統光源,但由於未形成完善的行業標準,造成在產品評估和流通等方面的一系列問題,因此需要建立新的試驗過程和工業標準。在經過了3次的草案發佈後,美國能源部對LED光源燈具的能源之星標準發佈了最後的確認版本,將於2010年8月31日生效。能源之星標準對整體式LED燈提出了光效、光通、光強、色溫、顯色性、包裝、噪音、光通維持率等多方面要求,還要求對整體式LED燈進行快速迴圈壓力測試。


標準項目 能源之星要求 引用標準測驗方法
相關色溫(CCT) 燈必須包含下列指訂相關色溫(依據ANSI C78.377-2008)規範,且範圍落在附件定義的七個色階色度中。 LM-79-08
ANSI C78-377-2008
顏色維持度 產品壽命期間(6000小時)色度變化為0.007在CIE 1976( u',v')色度圖上
LM-79-08
ANSI C78-377-2008
標示色溫 (CCT) 色溫範圍 (K)
2700K 2725 ± 145
3000K 3045 ± 145
3500K 3465 ± 145
4000K 3985 ± 145
色彩還原性 最低的演色性CRI(Ra)要求為80 LM-79-08
ANSI C78-377-2008
CIR 13.3-1995
保固 從購買之日起必須提供至少三年的保固,包括維修或更換。
燈頭規範 必須是符合ANSI所列出的標準 ANSI C81.61-2007
功率因素(PF) 當燈的功率≦5W時PF不予要求
當燈的功率>5W時PF要求需≧0.7,在低電壓的燈上無最低功率因素(PF)的要求
ANSI C82.77-2002
LM-79-08
最低工作溫度 要求燈的最低工作溫度為 -20℃
最低工作頻率 ≧ 120 Hz
電磁波防護 電磁波防護須符合IEEE C.62.41-1991,ClassA 等級,耐靜電沖擊2.5KV IEEE C.62.41-1991
選用的電壓 高電壓可選用120、240、277 VAC
低電壓可選用 12、24 VAC或VDC

 

 

ENERGY STER 2010/3/22 原文出處
http://www.energystar.gov/ia/partners/manuf_res/downloads/IntegralLampsFINAL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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